发布时间:2019-07-08
7月1日起,安徽省安庆市河道采砂域治乱意见正式施行,旨在治理安庆市河道采砂域乱象、根除涉砂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广“河长+警长”模式,倡导县级对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意见指出
安庆各级各相关部门须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采砂管理的政治责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意见要求
安庆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面河道采砂域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抓紧推进立法准备工作,加快安庆市采砂管理立法进程,面规范采砂规划、许可、执法、监管各环节工作。安庆市采砂活动须尊重自然规律,严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要联合执法治乱,推广“河长+警长”模式,由河长总牵头,定期开展巡河,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共同管住采砂点、管住采砂船、管住采砂人、管住砂石运输车辆。
意见还要求
实行信息化管理,开采区要安装电子围栏,采砂机具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对深、范围开采实时报警。运砂车辆要安装计量称重系统和GPS定位系统。建立采砂量预警机制,当开采量达到采砂许可量的85%时,进行预警提示。开采量达到规划和许可量,须停止采砂活动。
意见倡导
县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采砂收益兼顾沿河乡镇村的合理利益诉求,采砂各劳务环节应公开招标,努力形成良好的砂石开采秩序。严管重罚量开采、偷采盗采、乱堆乱放、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罚,达到相关条件立即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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