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9-10-16

2017年4月,士资源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任务中提出: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树立千家科技引、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在《实施意见》附录8“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要求”中明确规定:将绿色矿业发展区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平台,着力发挥引导作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连片、整体推动域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区内大中型矿山建设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面完成转型升级;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绿色开采。

如今,时间己过去两年多,绿色矿山建设已在面推开,而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工作则尚无较大动作。本文从现实情况入手,提出推着力进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调研,目前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动作不大、进展缓慢的影响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存在问题有如下方面。

(一)   缺乏有力的组织与导

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以矿山企业集中区、矿业城市为建设单元,即一个区。目前申报的区达70多个,其中区范围大小不一,矿山企业数量、规模大小、矿种、管理结构各不相同,情况复杂、千差万别。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区的主管部门都尚未,专职管理机构与人员更无从说起。这种完处于无人专管的状况是当前区建设迟迟未有起色的主要原因。

(二)   缺乏可行的规划与安排

绿色矿山建设需要规划,情况复杂的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更少不了一个面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然而大多数申报的区,连组织导机构都尚未建立,哪会有什么面规划与安排。这是区建设尚未起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三)   缺乏统一的与要求

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发布实施,使绿色矿山建设有可依。而对于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至今还只是在《实施意见》附录中有一个区建设要求,且主要是原则性要求,内容不具体,更没有可操作性和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

(四)   缺乏的经验与措施

时至今日,到底绿色矿业发展区怎么建,不仅没有一套明确的条件要求、管理办法、实施措施,更没有一个可供借鉴和学习的样版与经验。因此,各区大都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除上述主要问题急需解决外,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区内涉及到业务部门很多,主管部门如何设置,人员如何配置,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配合等等,问题很复杂。

二是区建设除要求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外,还须要有经费,目前如何解决经费来源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三是区内各矿山企业发展水平不平衡。有央企、企、民企,更多的是小型地方企业。这些小型矿山大多生产水平低下、技木装备落后、科学管理水平不高,甚至是作坊式矿山。对这些小型矿山企业如何建设绿色矿山或实施规范化管理,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复杂,困难重重。

四是在众多小型矿山中,有很多都是无证非法开采,即多个矿山共用一个采矿证。如某地区除几家大中型矿山企业外,近几年将原来300多家小型矿山整合为如今的100多家,但这100多家小型矿山只有10多个采矿证。取缔无证开采已整治多年,至今依然存在,可见整改之困难。而在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中,又如何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看来阻力会很大,困难不少。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抓紧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各地应尽快或明确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的主管部门,尽快建立相应的区建设业务管理机构和设置专职人员,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在此基础上,尽快摸清区内各类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可行的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着手实施建设推进。

二是加快制订“绿色矿业发展区建设规范”“小型矿山规模化管理条款和管理办法”等,使区建设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是建议在选定3~5个区或各省先选定1~2个区进行建设试点,以取得经验、创新模式、树立样板,并尽快面推进。

四是在区建设中,要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精和要求,对不符合安环保要求的或生产其落后的小型矿山坚决关停;对无证开采的小型矿山一律取缔;进一步强化小型矿山企业的整合重组,同一矿带尽量只建一个矿山,并坚决做到一证一矿,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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