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面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6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省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通知》提出,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为,面查清本地区露天矿山基本情况,逐矿逐项登记汇总,分类建立台账,提出整治意见。其次,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编制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案,方案应明确关闭名单、限期退出矿山名单、保留矿山名单。

《通知》还提到,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探索构建“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加快生态修复进度。

《通知》要求,各类保护区(地)、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家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严禁新建露天矿山,已建露天矿山要依法逐步退出。新设露天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整改方案中明确为限期退出的已设露天矿山,达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后方可生产;单独保留的,应限期进行整改,达到绿色矿山后方可组织生产。

相关新闻/NEWS

相关产品/PRODUCTS

为我选型并报价

已有2632人成功参与

细节问题可微信交流:1833606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