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优化提档煤炭洗选行业 明年底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

发布时间:2019-08-16

8月14日,从山西省能源局获悉,针对目前省煤炭洗选行业存在总体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点多面广、洗选能力利用率低等问题,后续将通过总量控制、环保优先、市场淘汰、依法合规的原则,预计到2020年年底,实现省正常生产运行洗选煤企业(厂)控制在1200座左右,产能占比达到25%。

近日,省出台《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原则上省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在保持煤炭洗选总能力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减量置换”原则,鼓励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煤企业(厂)产能占比,并通过环保达标倒逼,淘汰退出落后和不达标洗选企业(厂),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洗选企业生态治理水平。

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工艺、管理水平高的洗选煤企业(厂)获得稳定煤源,让未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的煤矿能够利用社会富余洗选能力,淘汰无煤源、无固定客户、停工停产的洗选煤企业(厂)。并对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法定手续不齐、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洗选煤企业(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意见》要求,到2020年年底,省正常生产运行洗选煤企业(厂)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产能占比达到25%,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通过淘汰落后洗选过剩产能,提高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加大环保整治力度,鼓励洗选煤企业(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洗选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大限度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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