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质量大检查面拉开,违规就关停!

发布时间:2019-08-08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为切实落实山东省委、省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水泥产品质量安监管,省局决定对省水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通知要求: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不姑息。

文如下:

关于开展水泥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枣庄鹏源建材有限公司“问题水泥”事件引起较大社会反响,针对该事件反映出的问题,为举一反三,切实落实省委省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水泥产品质量安。监管,省局决定对省水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导,开展水泥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自即日起至8月25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水泥等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紧急通知》(局函2019.240号)要求,加强导,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部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查看企业资质证照、原辅材料查验评价资料、生产记录、出入库台账、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设备检定或效准证书、产品包装标识等,检查企业生产状况、获证条件保持情况;是否实施原材料进场把关,是否按组织生产,是否严格实施出厂检验等,是否存在无证(许可范围)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不按规定标识等质量违法行为。

对水水泥经营企业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销售无证产品等。

针对问题多发地区、企业,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配合。

二、加强闭环管理,切实做好问题产品和企业的处置工作

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和省局,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不姑息。自7月16日起,省局已组织水泥产品覆盖监督抽查,目前抽样工作已完成,检验正在进行,发现不合格的将及时通知所在市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不合格水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报请有批准权的地方按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对于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要确认批次数量、追踪产品流向,督促企业召回、妥善处理,产品质量安隐患。

三、加强日常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作为,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高度负责的态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日常监管,产品质量抽检,加大执法力度,不做“和事佬”式的监管,坚决杜。不作为、慢作为。要紧密关注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的水泥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回应关切,化解风险。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依法惩处,不姑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处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各市市场监管局要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企业数、发现问题企业及问题数、责令整改企业数、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等情况)加盖市局公章报送当地的同时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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