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2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市近期出台《沁阳市露天矿山开发式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实施露天矿山开发式治理工程,滚动推进露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逐步解决露天矿山环境遗留问题。
《方案》明确,对建筑石料矿开采中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开发式治理工作台账,纳入项目库进行统一管理;对纳入开发式治理项目库内的治理项目,经过严格的规划设计、项目论证、社会公示并报焦作市批准后,分批组织实施。
《方案》要求,开发式治理要体现项目的公益性目的,按照“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承担主体,加快推进开发式治理工作,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 2020年底前,实现“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
《方案》强调,对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动用矿石总量在50万吨以下的,由市有投资公司对动用矿石量进行处置或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收益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治理出的土地指标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或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或交易的,指标收益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上述收益将专项用于其他区域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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