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上半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有关文件精,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强矿山安及环境监管,积主动作为,较好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矿山安及环境监管。1月上旬,组织各片区土资源所与县局签订《2019年非煤矿山安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片区土资源所与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签订《2019年非煤矿山安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上半年,督促土资源所按月开展安隐患及环境问题排查,排查出一般安隐患29项,已整治20项,其余9项正在按要求整改。排查一般环保问题21项,已整改21项。我股室组织开展安生产大检查和九大专项整治行动3次,组织专门检查组6个,检查砖瓦企业27家,发现一般安隐患140项,已整治110项,其余30项企业正在按要求整改。
(二)按期完成采矿权信息公示。2月底前,督促县矿山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开采信息公示,应公示28家,完成公示28家,公示率100%。
(三)完成相关系统数据填报。2月中旬,完成了2018年度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网上报送系统数据填报并成功汇交市局地矿科。3月下旬,完成了2018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并成功汇交省厅储量处。
(四)按时序推进砖瓦行业问题整改。一是公告注销已关闭砖瓦企业采矿权18宗。二是“回头看”涉及立山平翔、先锋富民砖厂信访件整改任务面完成。三是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县砖厂完成安装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28家(其中:马鞍南海砖厂停产),整治关闭30家(其中:已拆除复垦20家,已拆除未复垦转作他用4家,未拆除复垦6家)。
(五)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复垦金收取。上半年,按规预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及采矿权使用费,督促砖瓦企业在基金账户缴存复垦基金。
(六)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一是配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思凤溪(仪陇段)“一河一策”修编前期调查。二是与办组织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思凤溪(仪陇段)“一河一策”审查。三是按月开展巡河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乡镇限期整改到位。
(七)切实做好信访维稳。上半年,调查处理环保投诉信访交办案件5件,其他信访案件2件。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督促、指导县矿山企业组织学习《安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承担企业安生产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加强矿业权审批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及时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审批。
(三)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督促土所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发现制止层越界开采、未采用梯级开采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配合执法大队采取责令停产整改,立案查处、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
(四)坚持矿山储量动态管理,12月底前,督促每个在生产矿山企业开展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核查,及时填报矿山储量动态数据,家监管。
(五)拟定方案,按时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及采矿权使用费收缴入库。
(六)督促采矿权人按责任书约定缴存基金。
(七)按时序深入推进砖瓦行业环保整治,砖瓦企业环保达标,安生产。
(八)按要求做好思凤溪河长制联络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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