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从7月2日召开的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工作部署调度会上获悉,7月份唐山市将加大五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持续市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根据《管控方案》,7月1日至31日期间,唐山市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钢铁行业,要按照市办公室《关于做好市钢铁企业停限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钢铁企业退城搬迁进展情况,实施钢铁企业停限产。对焦化行业、水泥熟料行业、铸造行业,涉VOCs企业,以及橡胶、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粉磨站、砖瓦窑、钢锹企业,进行详细的停限产管控。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将组成“刑责治污”专项检查组,严格按照各地上报的停限产清单进行明查暗访,对未落实减排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强化臭氧管控。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筑工地室外喷涂、道路沥青铺设和划线实施错时作业,禁止在光照强、温度高时段作业;调整加油站装卸油作业时间,市一环线内(含环线两侧)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调整到每天20时至次日8时;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严查餐饮饭店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监测制度;严查餐饮项目“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露天烧烤摊点,及时劝阻个人露天烧烤行为。
大气治理工程。行业治理,钢铁行业完成烧结机热风循环改造进度不低于50%;水泥行业低排放改造进度不低于50%;玻璃行业低排放改造进度不低于50%。燃气锅炉脱硝改造进展达到60%。工业窑炉治理将对独立轧钢、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陶瓷、耐火、保温及物料储物环节进行整治。
扬尘管控。市直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开展扬尘督导检查,县(市)区落实属地扬尘管控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开展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利用一周时间对扬尘污染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一律严肃处理。强化道路清扫保洁,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和开平区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夜间20时至24时,对辖区主次干道增加2次湿扫、洒水作业。
移动源限行措施。域治,强化源头管控,深入钢铁、焦化、电力等源头企业,严控载限、扬尘飘洒车辆出厂上路。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载限、扬尘飘洒违法运输行为。针对“凌晨、早晚、假日”载限车辆逃避检查现象,实行错峰执法,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实施黑烟车处罚,依托市区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立并实施环保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的黑烟车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柴油货车管控,禁用区内Ⅳ以下(不包括Ⅳ)排放的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对于违反规定驶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加强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禁用区内建筑工地、工程施工、市政维护、企业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抽查力度,凡未备案或达不到排放的机械一律不得使用,对不合格机械清场并依法处罚。强化渣土车管控,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和开平区境内渣土运输车每天夜间24时至次日8时禁止运输。
市各级各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专项检查组、媒体暗查组,坚持日查、夜查相结合,持续开展市县两级导夜间督查活动,发挥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用电量数据、视频监控,从数据追溯、从现场查证,严厉打击未落实管控要求的行为,切实形成强大的管控合力。同时,加大曝光问责,对不落实减排措施的情形加大暗访和曝光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主动作为、企业主动减排,坚决防止“制度空转”和减排措施打折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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