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5
【督促落实矿山主体责任稳步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西乌旗自然资源局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条”要求,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消滞后,近日,西乌旗自然资源局地质股、矿产股、综合执法局有关人员对西乌旗哈达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0新井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检查。
西乌旗自然资源局要求:停产的矿山要严格按照《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采矿权人对哈达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0新井办公区的部分房屋破损,厂区废石矸石无序堆放,采区废旧井架设备未拆除,厂区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要尽快开展地质环境治理。
下一步,西乌旗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梳理矿山企业的历史欠账,持续督促采矿权人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推动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治理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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